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集体学习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关于人权重要讲话,是当代中国人权发展历程上的第四座里程碑。近些年来,中国发展了人权学科理论、学术建制和话语体系,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的人权理论创新之路;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道路,各项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不仅让广大中国人民受益,更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5日下午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上,中共中央政治局以人权主题安排专门的集体学习尚数首次,党的最高领导人对人权问题进行系统阐述亦是首次。可以说,继1991年发布第一本人权白皮书、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2009年确定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三大历史事件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集体学习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关于人权重要讲话,是当代中国人权发展历程上的第四座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六个坚持”概括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徵和宝贵经验,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深邃的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中国人权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人权梦体现了国家民族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图为3月4日晚举行的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开幕式上,盲人运动员李端将手中的火炬嵌入“大雪花”造型的主火炬塔中央。本届冬残奥会共有来自46个国家(地区)的近600名残疾人参加,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18枚金牌、61枚奖牌,名列金牌榜和奖牌榜首位,创造了参加冬残奥会以来的最好成绩(图:新华社)
中国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情与文化的人权理论创新之路
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和现实的,人权事业发展必须立足本国国情和人民需求,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近些年来,中国人权思想界和学术界紧密依托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蓬勃实践,积极提炼人权原创性概念,发展中国自己的人权学科理论、学术建制和话语体系,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的人权理论创新之路。主要表现在如下三点:
确立复合的人权主体观,实现个体与集体人权的辩证统一。当人权概念伴随着启蒙运动在欧洲第一次出现时,其主要指的是个人的权利,立基于个体的古典人权理论由此得以建立。直到今天,重视个人人权主体地位的人权观依旧是西方人权理论的主流。然而,人权不仅是个体的,也是集体的。集体人权的主体是民族和国家等集合体。对集体人权进行探讨并不新鲜,当代中国学者进行了颇有新意的理论阐述,认为中国的人权梦以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中国价值观为基础,其主体既包括集体也包括个人,两者不可偏废,实现集体人权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人人权。中国人权梦体现了国家民族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并最终通过让每个人都平等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而落脚到真实的个人人权。
中国坚持多维的人权客体观,贯彻“五位一体”并行建设。图为江苏省泗洪县半城镇大王村采取“幸福议事会”方式,听取村民对乡村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解决村民急难愁盼问题(图:现代快报)
坚持多维的人权客体观,贯彻“五位一体”并行建设。从实质上讲,人权的客体就是人权主体致力于改造的具有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的人权对象,而国家和社会负有提供和实现此权利的义务。人权的客体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和有机的。中国人权理论界在总结人权实践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各项基本权利的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就必须全面贯彻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五位一体”建设。要优化政治权利资源配置,推进民主法治改革,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加大政治权利保护力度;要释放经济改革与发展活力,在金融、投资、商业、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拓宽经济权利实现渠道;要注重文化产品供给与丰富公共文化生活,政府主导并协调开展不同层次的文化交流活动;要充实公民社会权利内涵,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要以生态文明战略构建文明的生态系统,实现公民的生态权利。
主张全面的人权内容观,推动“三代人权”均衡发展。所谓“三代人权”,指的是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为标志的第一代人权,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为代表的第二代人权,及以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等为核心的第三代国际集体人权。各国对人权代际划分意见不一,譬如美国就只承认第一代人权。中国人权学术界旗帜鲜明地支持三代人权学说,强调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主张人权内容应全面涵括各项权利,包括人身人格权利(如生命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如选举和被选举权、参政权、监督权和知情权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劳动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文化艺术创作自由等);弱势和特殊群体权利(如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国际集体权利(如民族自决权、发展权、和平权和环境权等)。其中,前三类涵括第一和第二代人权,属于个人权利;后两类属于集体权利,包括国内集体人权与国际集体人权。
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人权是善治之本。近年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道路,将实现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当作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中国实现7.7亿农村人口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学有所教,促进公平教育权利。中国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把教育公平作为基本国策。截至2021年,实现学前教育基本普及,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约1.5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2,5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超过4,000万,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
劳有所得,保护合法劳动权利。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制度。截至2021年,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70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735万人。与此同时,还建立起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同工同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女性劳动者特别保护、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评估机制等制度,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
病有所医,实现卫生医疗权利。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先后消灭了脊髓灰质炎、新生儿破伤风,并在2021年被世界卫生组织认证为无疟疾国家。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初期,举全国之力千里驰援武汉市乃至湖北省,成功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数千位重症患者,充分体现了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住有所居,确保适足住房权利。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842.5亿元人民币补助资金,帮助8,000多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破旧泥草房、土坯房等危房,住上安全房。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和居住舒适度得到显著提升,农村贫困人口住有所居和基本住房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幼有所育,保护儿童健康权利。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24月龄婴幼儿每天免费提供1包辅食营养补充品。截至2020年,累计有1,120万儿童受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2万所,每年惠及3,800馀万学生。
壮有所用,保障工作就业权利。就业是民生之本,中国政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就业列为“六稳”“六保”之首,推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就业形势逐步回稳向好。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69万人。
老有所养,确保养老保障权利。全国普遍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老年妇女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截至2021年,中国已有33万馀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817.2万张养老服务床位;1,477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383.8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290.2万老年人享受高龄、护理等不同类型的老年补贴。
弱有所扶,保障弱势群体权利。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截至2020年,有1,212.6万困难残疾人享受了生活补贴,1,473.8万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2020年,全国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为97.4%,住院分娩率为99.9%。农村妇女实施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
中国还积极参加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中国发出“全球发展倡议”,致力于同联合国和各国一起,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这是中国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贡献的又一公共产品,已经获得联合国和近百个国家的响应支持。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日前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高级别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坚持公平正义 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讲话,表示中国愿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同各国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中国欢迎联合国人权高专巴切莱特女士近期访华并参访新疆。
展望未来,中国将在总结过去几年人权理论创新和人权实践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权重要讲话为指引,继续坚定不移走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促进中国人民的人权。
(作者系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副教授)